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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房价控制目标该听GDP还是听居民购买力

房天下昆山二手房  2011-03-29 09:41

[摘要] 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第一条规定:“确定本地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部分打头阵的二三线城市制定出的“涨幅控制在10%—15%”的目标,让不少网友大呼太不给力。那么,房价控制目标到底是应该由GDP来决定还是由购房者的实际购买力来决定呢?

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条规定:“确定本地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部分打头阵的二三线城市制定出的“涨幅控制在10%—15%”的目标,让不少网友大呼太不给力。那么,房价控制目标到底是应该由GDP来决定还是由购房者的实际购买力来决定呢?

房价涨幅不超过GDP增幅,那不就是说还有15%的增幅空间嘛”在街头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对其他城市制定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很不满意,这是对房价继续大幅上涨的一种默许。在前两期的系列报道中,不少网友也认为现已公布的这些城市房价控制目标“太不给力”。

2月11日,贵阳在出台落实“新国八条”的细则中率先制定出了房价控制目标,随后银川、昆明、太原、佛山也相继做出了公布。不过,这些城市无一例外地都是规定当地年度房价涨幅不超过该地区年度GDP涨幅或者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而公开资料显示,这次城市的GDP预期增速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增幅基本都在10%—15%之间。也就是说,这些城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仍有10%左右的上浮空间,以苏州为例,2010年苏州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9977.33元/㎡,那么2011年的均价大概是10975.06元/㎡,远高于网友对苏州房价调控目标10000元/㎡的预期。

不仅普通市民认为10%—15%的房价涨幅还是太宽松,部分专家学者也表达了反对意见。金融学专家黄建中近日就公开发表文章表示“如果各地房价涨幅目标保持在两位数,楼市调控前景将是令人忧虑的”。他认为,楼市的投资性需求量跟房价的预期涨幅密切相关,只要较大的房价涨幅空间依然存在,并且投资房产的仍远高于投资成本,那么就还是会有旺盛的投资需求产生,那么房价、楼市就不可能真正平稳发展。

另外从已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几个城市情况看,政府只考虑了国务院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的前两个因素,而未重点关注“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经测算,黄建中认为只有将房价预期涨幅控制在5%以下(也差不多是CPI的涨幅),才能从根本上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平抑房价。

不过,苏州的业内人士们对此表达了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要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本就是一项非常复杂和困难的工作,任何一个具体的均价上限或者涨幅上限都是不合理的。“这已经是不合理中最合理的制定方法了”,海尚壹品营销总监于东涵认为,年度均价很大程度上要受成交房源类型的影响,如果别墅等高端房源成交的比较多,那么均价自然会得到拉升,若是保障房、地段偏远的普通住宅成交多,那么均价会大幅走低。“政府根本无法控制和预料开发商全年度会推哪些房源,自然也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房价控制目标”,于东涵表示。

“要制定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是非常困难的,楼盘产品分类这么多,怎么可能用一个数值去衡量呢”兆丰不动产董事长杨兆丰博士表示,哪怕高端房不涨价,只要阶段时间内它成交的面积增大,那么都会对均价水平有很大影响,所以单一的房价标准是不公平、不可行的。另外,杨博士认为影响房价的因素有很多,如果土地、建筑材料、税收费用不降低,那么房价也是不可能轻易下降的。既然这些因素的价格没有控制,那么目前其他城市的制定方式就是相对来说合理的,虽然比较宽松,但是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苏州市工商联房地产业商会会长史建(博客)华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房价因素很多,靠单一的行政规定是难以解决高房价问题的。另外,史建华强调,国家楼市调控的目的是为了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并不是说让房价就停止上涨,因此在看待房价的调控问题上也要更理性化,不要盲目地认为政府必须在2011年把房价调低或者让房价保持不增长了才是达到调控目的。因此,其他城市这种房价控制目标的制定方法也不无道理及其合理性,史建华预测苏州也很有可能依循同样的方式。

2011年1月16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阎立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本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左右”的目标,不少业内人士预测,在没有更好的测算方式出现之前,苏州很有可能按照“新国八条”规定中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来制定,那么房价增幅大约也会控制在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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