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8月13日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后,夫妻婚前房产增加名字是否征收契税让人非常纠结,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及相关部门,询问夫妻一方在房产证上加名的相关问题。记者从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夫妻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多,8月13日至今,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夫妻总共不到10对。
自8月13日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后,夫妻婚前房产增加名字是否征收契税让人非常纠结,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及相关部门,询问夫妻一方在房产证上加名的相关问题。记者从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夫妻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多,8月13日至今,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夫妻总共不到10对。
9月2日,记者在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遇到了前来咨询的蒋女士。“婚前我老公名下有一套房产,现在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听说现在办理房产证加名的收费有变动,我想问问到底该怎么收费?”蒋女士问。记者从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税务部门以及市区几家房产中介公司了解到,近半个月来,来咨询如何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的市民不少,但实际办理的却并不多。
记者了解到,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正式实行后,婚前房产婚后加配偶名字是否征收契税的问题,8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通知表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该政策于2011年8月31日起正式实施。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在房产证加名的,应带好房产证、土地证、夫妻两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和其他必要材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填写和签署昆山市房屋登记申请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书等有关文书后申请办理。工作人员提醒,无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可以提交有效军官证、士兵证或中国护照等有效证明文件;港澳同胞须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明文件,有关材料来自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须出具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公司核验的认证文书;台湾同胞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文件,有关材料来自台湾的须出具经江苏省公证协会认证的公证文书;外国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或护照(中文名公证)等有效证明文件,有关材料来自境外的,须翻译成中文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出具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公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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